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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
发布日期:2023-06-16
审计四严禁:
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。
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。
审计八不准:
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等费用。
不准接受赠送的礼品礼金。
不准参加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不准利用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不准利用职权干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不准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不准接受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不准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