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

发布日期:2023-06-16

审计四严禁:

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
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。

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
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。

审计八不准:

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等费用。

不准接受赠送的礼品礼金。

不准参加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
不准利用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
不准利用职权干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
不准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不准接受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
不准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